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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海专利申请的选择发明,哪种选择发明具有创造性

发布时间: 2016-9-23

      昨天上海专利申请为大家介绍了组合发明创造性判断方法,那么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介绍上海专利申请发明的另一种类型,叫做选择发明。选择发明,是指从现有技术中公开的宽范围中,有目的地选出现有技术中未提到的窄范围或个体的发明。
      在进行选择发明创造性的判断时,选择所带来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是考虑的主要因素。 
      一、如果发明仅是从一些已知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或者发明仅仅是从一些具有相同可能性的技术方案中选出一种,而选出的方案未能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现有技术中存在很多加热的方法,一项发明是在已知的采用加热的化学反应中选用一种公知的电加热法,该选择发明没有取得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二、如果发明是在可能的、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具体的尺寸、温度范围或者其他参数,而这些选择可以由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得到并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一项已知反应方法的发明,其特征在于规定一种惰性气体的流速,而确定流速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常规计算得到的,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三、如果发明是可以从现有技术中直接推导出来的选择,则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例如】:一项改进组合物Y的热稳定性的发明,其特征在于确定了组合物Y中某组分X的最低含量,实际上,该含量可以从组分X的含量与组合物Y的热稳定性关系曲线中推导出来,因而该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四、如果选择使得发明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备创造性。
      【例如】:在一份制备硫代氯甲酸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中,催化剂羧酸酰胺和/或尿素相对于原料硫醇,其用量比大于0、小于等于100%(mol);在给出的例子中,催化剂用量比为2%(mol)~13%(mol),并且指出催化剂用量比从2%(mol)起,产率开始提高;此外,一般专业人员为提高产率,也总是采用提高催化剂用量比的办法。一项制备硫代氯甲酸方法的选择发明,采用了较小的催化剂用量比(0.02%(mol)~0.2%(mol)),提高产率11.6%~35.7%,大大超出了预料的产率范围,并且还简化了对反应物的处理工艺。这说明,该发明选择的技术方案,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而该发明具备创造性。
      好了,关于上海专利申请的选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选择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无外乎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如果有,则具有创造性。如果您有任何不解的地方,请您联系我们律享知识产权。也请继续专注上海专利申请律享知识产权官方网站:http://www.lvxiang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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